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推进平安保山、法治保山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但也还存在队伍管理水平不高,工作特色亮点不突出,司法行政系统全市一盘棋的思想还未真正形成等问题。为适应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责任型、廉洁型队伍(以下简称“五型”队伍)。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作出重要的指示,贯彻落实好司法部《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服务能力。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目标要求
(一)建设学习型队伍,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整体素质。以营造学习氛围、创新学习方式、坚持学以致用为内容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全系统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养成终身学习习惯,使学习成为一种职业习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
(二)建设服务型队伍,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结合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突出“为民、便民、利民”宗旨,加快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创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做到文明服务、高效服务、依法服务、便民服务,让人民群众和各类社会主体获得普惠、精准、及时和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建设创新型队伍,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创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创新发展。坚持在学习中创新,不断夯实创新的理论基础;坚持在实践中创新,不断发现新情况、探索新规律、解决新问题,圆满完成全市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工作。
(四)建设责任型队伍,提高工作效能和责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坚决制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服务效能和工作效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保山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服务保障。
(五)建设廉洁型队伍,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全面落实和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朽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自身建设,实现司法行政队伍“零违纪”的目标。
三、具体措施
(一)学习型队伍建设内容
组织开展好“一个教育三项活动”:一是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每年开展一次读书征文活动,每名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通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原文和《宪法》1遍以上,注重学习党史党建、现代科技、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历史文化等知识,在系统内营造学习交流氛围。三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内要组织开展1次“学习十九大,我要怎么做”主题学习交流活动,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讲1次专题党课或专题讲座,每名干警职工要结合工作实际,撰写1篇主题活动心得体会;四是各个行业协会每年举行1次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
重点提升三方面素质:一是要提升运用新媒体网络的素质。全体人员做到熟练掌握办公系统软件的应用,人人使用微信、腾讯等新媒体,人人成为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员。二是提升干警职工的学历和执业素质,对取得较高学历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三是要提升全系统人员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要求正式场合人人使用普通话。各单位每月开展1次工作讲评,由二级班子负责人进行工作汇报,分管领导进行点评。每名干警职工每年报送工作信息不得少于1篇,对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的信息文章予以奖励。
(二)服务型队伍建设内容
一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工作,每年到基层上党课不得少于1次,到乡村、扶贫挂钩点和司法所调研不得少于5次。党员干警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3次,并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二是鼓励干警职工到贫困村和基层政法单位挂职锻炼,挂职干部在评优评先、提拔任用上优先考虑。三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干警要深入基层一线、生产一线、重点项目、重点现场化解矛盾纠纷,处置群体性案、事件,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分析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和素质。对深入一线成绩突出的干警实行在一线推荐和提拔重用。
(三)创新型队伍建设内容
一是组织开展1次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活动,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归纳汇总后形成惠民便民措施。二是组织开展“我为单位献一策”的“金点子”活动,每名干警职工至少要提一条创新建议,实现共创共建。三是要在司法行政各领域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创各级“文明单位”,每年推出1—2个工作亮点,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四是号召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向“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彭旭邦同志学习,在市、县两级广泛开展“最美人民调解员”、“最美司法所长”等评选活动。
(四)责任型队伍建设内容
一是按照“定岗定员定责”原则,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具体责任和要求,明确各行业岗位目标和任务,开展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二是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中实行干部队伍建设形势分析制度,为各级党组织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和队伍现状提供决策参考。三是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各协会负责人每年至少要向市司法局党委汇报工作2次。区域内、单位内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或重大紧急事件,应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并及时续报书面报告。各级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对违反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建立健全党委(党组)议事规则、行政办公会议事制度、问责制度、督查制度、警务督察制度、通报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四是完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考核奖惩机制,每年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天平公证处、各行业协会进行工作考核。
(五)廉洁型队伍建设内容
一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司法行政系统违法违纪事例或案例,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做到警钟长鸣。二是每年邀请各级纪委、监察委领导上一次党风廉政的“醒脑课”,强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勤政、廉政、优政”的职业道德意识。三是加强党风廉政考核,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考核结果将纳入局党委对各单位的综合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四是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设“文化长廊”,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强化反腐倡廉意识,对违纪违法干警职工处理实现“零容忍”。五是每年开展一次财务管理专项检查。采取本级自查、上级督查、交叉检查、不定期抽查、内部审计等方式,防范于未然,查找问题和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成立“五型”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由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确立具体负责机构。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相关机构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推动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体系。
(二)强化监督考核。要将建设“五型”队伍内容纳入部门和干部年度考核体系,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部门和干部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市局机关要带头执行,作出表率。市局政治部要及时出台相应考核评价体系,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同时,根据考核评价情况,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限期整改,并视情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加强舆论宣传。全体干警职工要积极参与到建设“五型”队伍工作中,集思广益、建言献策,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创建活动中的经验,广泛宣传建设“五型”队伍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五县(市、区)司法局党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市天平公证处、市律师协会党总支、直属各党支部、各行业协会要参照本实施意见,制定贯彻实施方案,并于4月10日前上报市局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