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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3610.com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号)精神,设立www.3610.com,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1.增加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的职责。 2.增加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和人民陪审员培训、管理的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 1.将www.3610.com承担的“保山市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划入中共保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2.将指导全市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联系保山市法学会职责划入中共保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健全社会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工作的职责。 2.加强非监禁刑罚执行工作的职责。 3.加强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工作的职责。 4.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和改造罪犯工作。 (三)领导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各园区司法所、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工作。 (六)负责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七)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指导、监督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联系保山市律师协会、云南省公证协会保山办事处。 (九)负责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基层司法所工作。联系保山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保山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十)指导、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联系保山市司法鉴定协会。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2348”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十三)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四)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资格审查、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领导班子建设;协助管理各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协助各园区管理司法所领导干部;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以及违法违纪查处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www.3610.com设11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和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组织新闻发布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调研、政务信息、文秘、档案、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房、宿舍、车辆的管理以及机关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政治部(人事警务处、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宣传、表彰奖励、党的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权限范围内直管干部考察、考核、任免的有关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协助各园区管理司法所领导干部,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交流建议;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老干部、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招录和调进人员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警衔评授、警衔授予(晋升)培训、人民警察抚恤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容风纪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三)计划财务装备科 负责统筹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本建设、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和技术装备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警用器械等后勤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经费使用和政府采购工作。 (四)法治宣传教育科(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法治宣传报道;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法学教育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制定全市法学教育和在职司法干警、法律顾问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成人法学教育,负责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管理云南电大政法分校保山工作站。 (五)公证律师工作科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工作;负责全市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监督公证质量;开展与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公证组织及人员的业务交流与合作;联系云南省公证协会保山办事处。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律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在保山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和辖区以外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的年度考核、奖励、执业道德建设、行政处罚等工作;监督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贯彻执行《律师法》和有关行业规范、行业管理政策;指导、监督和检查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执业活动;受理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参与组织、指导律师涉法信访工作,加强对律师代理影响较大案件的指导和监督;联系保山市律师协会。 (六)基层工作科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掌握重大民间纠纷信息,指派基层司法所和调解组织及时予以调处;联络协调有关党政部门对群众求助事项提供联动服务;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为依法行政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服务;联系保山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工作;负责会同人民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候选进行资格审查,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七)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支队) 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建设;研究社区矫正的法律政策,探索和实施社区矫正的新方法;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及对外交流;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基础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保山市社区矫正支队的具体日常工作;承担保山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及下设相关工作小组的具体日常工作。 (八)司法鉴定管理科(法制科) 负责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承担保山市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的审查;协助省司法鉴定管理局负责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及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指导、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并对其违法违纪执业行为进行处罚;组织、指导全市司法鉴定人专业教育培训。组织起草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法制建设工作,组织执法检查;负责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及国家赔偿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外事工作。联系保山市司法鉴定协会。 (九)法律援助办公室 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制定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并实施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有关制度;受理同级的法律援助案件,并指派执业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指导、监督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12348”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外法律援助的交流与合作;对法律援助经费进行监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负责法律援助工作宣传。 (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负责全市范围的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司法考试的工作要求、规划、规范和考试规章制度;具体组织本市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依规定权限处理报名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全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其持有者的管理工作。 (十一)保山市监察局派驻监察室 www.3610.com纪委与监察室合署办公。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查处工作;负责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负责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案件。 四、人员编制 www.3610.com政法专项编制33名。其中,党委书记、局长1名(正处级),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副处级)、副局长2名(副处级)、政治部主任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非领导职数的设置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另行规定。 (二)保山市天平公证处,为www.3610.com管理的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 六、附则 (一)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