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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5-09-18 17:26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工作安排,www.3610.com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于2015年9月23日——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颁发参加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须进行首次年度备案。请领证人员在云南省司法厅网站(http://www.sft.yn.gov.cn)自行下载《<法律职业资格证>年度备案登记表》,认真如实填写,由工作单位或派出所填写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携带备案登记表、准考证、成绩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领需同时提交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www.3610.com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签字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如意巷89号(www.3610.com司考办)

联系人:李秀华 联系电话:0875-2218916

保山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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