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强化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3月6日,施甸县仁和司法所组织12名社区矫正人员,到仁和至保山路段旁河道进行清理杂草、捡拾垃圾等公益劳动。在劳动过程中,矫正对象都很认真,表现出很高的劳动热情和积极性,使整个河道两侧的环境卫生焕然一新。
此次卫生清扫活动组织在仁和镇辖区内,司法所所长首先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纪律讲解,宣读了《社区矫正管理办法》。随后在仁和至保山路段旁的河道进行了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工作。
通过此次公益劳动活动,不仅培养了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意识、服务意识,而且使他们在劳动过程中体验给别人和自己带来的满足感和社会责任意识。有利于矫正对象放下心理包袱,更好的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