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宪法观念 坚持“两个拥护”
保山市司法行政机关“12.4”宪法日组织律师和公证员进行宣誓
为牢固树立律师和公证员宪法观念,把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忠于宪法和法律,切实提高律师和公证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律师和公证员的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保山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12.4”宪法日组织全市14名公证员和8名新执业律师进行了宣誓仪式,宣誓人员面向国旗和宪法进行宣誓,宣誓结束后,参加宣誓人员还分别在《公证员宣誓誓词》、《律师宣誓誓词》上签署了宣誓人姓名和宣誓日期。
从2017年起,每年的“12.4”宪法日都要集中律师和公证员进行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