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是今年司法行政系统改革重点任务之一。按照省厅公证改革工作部署,全省涉及行政体制公证处改制任务的共有11个州市,47家公证处,必须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改制工作。我市明确改制任务的两家为昌宁县公证处和龙陵县公证处。面对改革时间紧、政策性强、难度大的现状,我市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局党委专题研究,成立领导小组,细化方案,强化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及时向市委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改革方案,主动与昌宁、龙陵县委政府领导沟通协调,共同推动改革落地见效;二是严格督查,压实责任。局党委两次召开公证改革推进会,并与昌宁县、龙陵县司法局局长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严格时间进度,实行每周督查报告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昌宁、龙陵两县司法局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向县党委政府汇报改革方案,积极主动与编办、财政、人事等部门沟通联系,全力推进改革工作抓实抓紧。
我市涉及改制任务的昌宁县公证处和龙陵县公证处于10月25日前已分别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由编办下发批复文件,两个县原行政体制公证处均改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股级)。根据省厅10月25日对全省公证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我市成为全省第二家完成体制改革任务的州市,提前完成改制工作。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全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