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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基层基础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
2018-03-27 16:29  

为深入贯彻2018年度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议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www.3610.com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1+3”基层基础建设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夯实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助推平安保山、法治保山建设。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统筹协调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司法考试、人民调解等各项工作,着力补短板、强弱项,重基层、打基础,统筹提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基层的能力水平,为保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一)加强源头治理。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司法行政服务贯穿于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司法诉讼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立足服务功能定位,从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精准发力,加快建设覆盖城乡、机会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丰富、更具品质的法律服务。

(三)提升规范化水平。坚持软硬兼顾,以人为本原则,通过设施规范、强化培训等措施,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达到工作规范有序、服务水平提升。

三、主要任务

实施“1+3”基层基础建设工程,即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统筹协调推进源头治理、法务进基层、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一)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纲,统筹推进基层基础各项工作

牢牢抓住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个“纲”,把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队伍建设等司法行政工作各个“目”总揽起来,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纲举目张、协调推进、综合发力。

(二)以源头治理为抓手,夯实基层法治基础

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重视聚焦劳资、医疗、征地、拆迁和金融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真正从源头上夯实基层法治基础。

扎实开展源头治理“10+X”行动。“10”即:一是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扎实推进“法律6+N进”、“法治明白人”推选活动和“法治副校长”制度,努力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问题靠法”的社会氛围。二是建立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实现“小事不出组(户)、大事不出村(社区)、矛盾不上交”。三是推进“4+N”联动调处工作平台建设,建设遍布城乡、覆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四是健全规范村规民约,使其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五是建立健全村(组)制度,做到规范管理。六是梳理和明确村组干部“权责清单”,落实法治工作责任。七是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和人民调解、治保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八是成立村(组)理事会,参与调处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卫生维护、移风易俗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管理,不断夯实基层自治根基。九是抓好“社区矫正村(组)”工作,构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第一道防线。十是广泛开展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加快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X”即: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基层法治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找准重心,不断总结、深化、拓展工作内容,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模式。

(三)以法务进基层为重点,提升法律服务供给水平

1.认真开展“三个一”工程和“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内容,提升质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明确基层法律服务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职能作用,把村(社区)作为落脚点,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精细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广泛参与“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团队管理,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从面上全覆盖到有效全覆盖提升。围绕“法治乡村建设”目标,转变群众“信访不信法、办事不依法、遇事不找法”的错误观念。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建立微信群,加强与群众、村(居)委会之间的工作联系,强化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2.将法治宣传融入执法和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持续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主题活动,传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践行法治精神,培育建设法治文化,引导和促进全社会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使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四)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筑牢司法服务根基

1.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2018年要实现12348法网、掌上12348公众号、12348法律服务专线、微信群全覆盖,“云岭法务通”触摸屏(机器人)各县(市、区)配置数不低于5台,2020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织密“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经纬网,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各县(市、区)要按照每年不低于30%的进度创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力争到2020年底,5县(市、区)、75个乡镇(街道)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部分有条件的村(社区)实现平台进驻。

2.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抓好组织机构建设,不断充实人员、优化配置,确保工作持续稳定开展。抓牢制度建设,推进基层司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抓实业务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提高人民调解质量。做好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提高矫正工作质量,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提升服务水平,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满足群众法治需求。抓紧场所建设,形成办公用房独立、场所标识明显、门牌设置规范、设施配备完整的办公环境。到2020年实现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目标。

3.确保业务操作规范化。建立健全各类工作规则、业务流程和行为守则,编印《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手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好人民调解卷宗和社区矫正执法档案的评审评查工作,采取“以查代训”、“业务随堂考”等形式,推进档案卷宗管理规范化。探索人民调解以案代补“简易程序”,提升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履行率。

4.强化队伍建设。一是以争创“五型队伍”为契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项教育,引导干警职工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立足岗位创新、争当岗位标兵”岗位练兵活动为抓手,全方位开展“大比武”活动,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培训指导,年内组织开展2至3次业务培训,增强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标准服务、依规范办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着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业务指导,提高人民调解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开展“1+3”基层基础建设工程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全市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敢担当、勇作为,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全力投入“1+3”基层基础建设工程,务求全力以赴,努力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二)强化领导,细化方案。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根据市局的安排、要求和标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措施。一把手要亲自统筹协调,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具体组织。要根据各自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合理布置示范点,明确进度安排,落实工作责任。

(三)明确标准,五马竞争。按照“立足实际、重点打造、试点推进、全面提升”的工作原则,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结合实际,于4月30日前至少推出3个试点报至市局办公室。试点推进过程中,要勇于探索、积极总结,确保试点达到“六个一”标准,即:一个汇报材料、一块展板、一套完整台账、一个标准场所、一套健全制度和一支健全队伍。市局将按照成熟一家、召开一家的原则逐一召开现场推进会,试点推进情况将作为各县(市、区)司法局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对推进不力的县(市、区)将在全市系统内进行通报。

(四)加强督促,压实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试点建设工作的督促落实和蹲点指导,要明确分管领导、科(股)室负责人和干部职工蹲点指导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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