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辟调解新途径 依法依规化积案
——“一事一议”方法化解一起长达八年的山林纠纷
2009年,隆阳区瓦渡乡浪坝村红岩小组村民出现一起因林改确权引发的矛盾纠纷,村民杨某昌、杨某春、马某芹三户与村民孟某明对本小组约15亩山林土地权属发生争议,双方从争吵,到恶意砍伐争议林地内的树木,进而发展到相互打斗。八年来,乡、村多次汇集相关职能部门调处,均无结果,造成涉及纠纷户持续上访。
2016年以来,隆阳区瓦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上访问题和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将化解责任到人,安排以分管政法的领导牵头的工作组,配合村三委一起工作,通过深入红岩小组各农户,对小组原老干部、知情人仕进行具体细致的调查了解,并到区档案局调取了相关证据,查清楚了事情的原由及争议所涉及山林土地的来龙去脉。据此,瓦渡乡党委政府三次召开专题研究工作会议,通过调查取证,分析研究,决定采取“一事一议 ”的方法进行化解矛盾处理。
2017年4月6日,瓦渡乡党委政府到浪坝村红岩村民小组指导召开山林纠纷化解的村民会议,浪坝村红岩村民小组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规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会上,由工作组负责人向参会村民代表公布了乡村两级调查的情况和结果,讲解了纠纷的事实和真相,区级参会的职能部门领导讲解了林业林改政策、信访案件的处理程序、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当事人陈述了自己的主张和想法;乡党委书记和村支部书记语重心长的做了耐心细致思想工作;最终42户参会代表,其中41户举手表决同意并支持由村民小组向上级申请撤销孟某明以不合法手段得来的林权证。会议的召开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规定,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从而化解了这起自林权改革以来长达八年的纠纷信访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