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本职服务群众 法律援助再获殊誉
——我市分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近年来保山市法律援助工作始终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以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为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市涌现出一批心系群众,履职尽责,热心服务的法律援助工作优秀个人和集体。2016年度在司法部举行的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中,保山市施甸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杨恩丽和云南援边律师事务所喜获表彰。
杨恩丽自2013年11月担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以来工作认真踏实,业务精益求精,时刻把弱势群体的冷暖挂在心上,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己任,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使命,心系群众,履职尽责,热心服务,先后指派审批案件5856件,亲自办理援助案件628件,为近7000人提供法律援助,为30000多人提供法律咨询,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受到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杨恩丽同志在办案的同时不忘进行普法教育,运用事实案例说话,办理援助案件一件,普法教育群众一片。她以工作大局为重,任劳任怨、扎扎实实带领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全心全意为受援人服务,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困难群众的心坎,在施甸县撑起了一面法律援助的大旗,树立了法律援助的金字招牌。
云南援边律师事务所从2005年开始就开始致力于法律援助工作,2012年成立了专门贫困群体免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腾冲市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下简称援助站)。援助站成立后,本着“法援大门朝难开,有理无钱请进来”的理念,援边所通过抽调12名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与各部门单位衔接,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到各乡镇设立工作站,并派律师驻守等多项便民举措,建立起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律师承办、关注民生、县乡村三级联动、服务基层”的惠民机制,每年办结的援助案件都在1000-1500件,开展公益宣讲30余场次,法律进村入户10余次,捐资助学3-5人次。在1956件涉农民工、职工案件中,援边所尽心竭力,为农民工、职工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如今,援边所已成为当地老百姓打官司的代言,真正践行了习总书记“绝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的精神。
杨恩丽同志和云南援边律师事务所是全市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先进代表,我市在下步工作中将以此为动力,掀起学习先进的高潮,营造“应援尽援”“比学赶超”的学习气氛,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带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