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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昌宁县司法局被评为“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明显司法局”
2018-05-16 10:15  

昌宁县司法局在2018年4月底召开的全省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暨规范管理业务培训会上被云南省司法厅表彰为“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明显司法局”。2017年,昌宁县司法局结合自身实际,通过“三化”建设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质量,做到了无一人脱管、漏管、重新犯罪,工作成效明显。一是紧盯规章制度,力促监管教育标准化。严把入口环节,强化入矫告知,让社区服刑人员报到之初就明白并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积极悔过改造;对未成年人、涉毒等部分特殊人员和一般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实行周报告制度和月报告制度;制作《社区服刑人员日行踪记录卡》、《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情况统计表及记录表》规范教育管理;充分利用激励措施和处罚执行管理社区服刑人员,目前,全县累计警告114人次,撤销缓刑12人、收监执行5人、治安处罚2人。二是强化教育培训,确保痕迹材料规范化。将跟班学习与深入基层有机结合,让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社区矫正痕迹材料规范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20种文书标准”建立社区矫正“一人两档”,每半年开展1次案件档案评审评查,保证案件卷宗质量;全面推进“时序化”完善痕迹材料,每年12月集中组织开展痕迹材料的梳理、整理、汇总和评查、评审、评比工作;按质按量立卷归档,妥善保管文书档案,确保档案完整、安全,2016年以来,共整理归档移交1066卷。三是强抓落实执行,实现督促检查常态化。领导高度重视,带头做好相关工作,制定了《昌宁县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月通报”制度,有效预防了失职、渎职行为发生;每季度开展1次联合监督检查,做到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昌宁县司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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