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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7-03-21 08:51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与对外交流合作处的工作安排,www.3610.com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于2017年3月27日--3月31日颁发参加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须进行首次年度备案。请领证人员在云南省司法厅网站(http://www.sft.yn.gov.cn)“文书下载”栏自行下载《<法律职业资格证>年度备案登记表》,认真如实填写,携带该登记表、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www.3610.com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签字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如意巷89号(www.3610.com司考办) 

联系人:李秀华 联系电话:2218916 

 

保山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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