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公告,现就保山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于11月22日公布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
应试人员可于11月22日上午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在保山市报名的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www.3610.com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应试人员的分数核查申请由www.3610.com受理后逐级上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统一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经司法部确定为: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云南省所辖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含县级市、县)、自治县的放宽合格分数线为305分;云南省除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外的其它县(市、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310分(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属此类)。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在保山市报名的应试人员达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6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网上申请信息填写时,请务必核对户籍地·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月·毕业院校等重要信息准确无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6年12月16日至30日,到www.3610.com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在保山市异地报考,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的法律专科(B证),以及法律专科以上学历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C证)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到www.3610.com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工作人员现场打印);
(二)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及复印件;
(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本人打印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首页及本人信息页).申请人的户口簿内容有涂改校对或手写的,应先换发新户口簿或开具户籍证明再现场确认.
(四)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时使用的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彩色证件照片4张;申请人请勿对照片自己裁剪,可带到申请确认现场使用专用照片裁剪器规范裁剪;
(六)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材料原件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所提交的复印件材料一式两份,一律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内容(含毕业院校或派出所印章)须清晰可辨,黑白复印机复印不清晰的,使用彩色复印机复印。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www.3610.com
2016年11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