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化解好医疗纠纷,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经保山市、隆阳区两级司法行政和卫生计生部门研究决定,共建医疗纠纷调解室,调解室设在隆阳法律服务所,于2018年4月1日正式启用。
4月10日下午,患者田某林到隆阳法律服务所递交了调解申请书,请求对其与隆阳区某民营医院的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在接到申请后,专职医疗纠纷调解员及时介入,经查:2018年4月6日,患者到该医院就医,经检查决定对患者开展手术治疗。治愈后,患者得知共需支付医疗费1万8千余元,认为医疗费过高,可能存在过度治疗,要求该院退还1万4千元,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调解员根据案情制定了调解方案,采取“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对患者和院方进行了教育疏导,弄清了患方所求和院方所想。调解员决定召集双方于4月12日在医疗纠纷调解室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医患双方对调解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点赞,同时充分肯定了办事效率和调解效果。